5省份問責近3000人 環保督查高舉斬污利劍 |
作者: 威霸 |
根據公開信息推算,五省份已有2980人因環保問題被問責。其中,天津被問責139人、山西被問責1071人、安徽被問責476人、福建被問責444人、遼寧被問責850人。 細究環保督察組對各地的反饋,每個地方的措辭都很有很久講究。環保欽差們提到的問題,有一些是某地獨有,有一些則具有共性。但可以肯定的是,這場環保督查風暴,還將繼續深入地刮下去,未來還將有更多人被問責。 天津市:口號多、落實少、假裝治污 環保督察組對天津的反饋措辭嚴厲,直指有人假裝治污,還給出了環保工作與直轄市的定位有明顯差距的差評。相關消息,一度登上各大門戶網站首頁。 4月28日至5月28日,中央第一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天津市開展環境保護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見。經過一個月的下沉督察,督察組給出的評價是:天津市的環保工作與直轄市的定位和人民群眾的期盼有明顯差距;大氣治理時緊時松、水環境問題突出,一些突出的環境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 督察組在反饋情況時,特別提及了督察中發現的多個環境治理敷衍了事的問題。其中包括,濱海新區、武清區為了讓環保數據好看,在監測站周邊區域采取控制交通流量、增加水洗保潔次數等功利性措施。 再比如,寧河區為應付檢查做表面文章,僅采取雜物堵塞排污口、設立擋水墻等臨時性措施;靜海區水務局為應付環境保護督察,編造會議紀要和工作臺賬2015年出臺的文件、2014年才調任的工作人員,居然意外出現在該局2013年的會議紀要中。 中央環保督察組還這樣評價天津市的環保工作:開會傳達多、研究部署少,口號多、落實少,一些部門和地區環保責任不落實。 截至2017年6月底,督察組交辦給天津的4226個環境問題舉報已基本辦結,共責令整改4331家,立案處罰1654家,罰款2622.7萬元;立案偵查3件,拘留12人;約談307人,問責139人。 山西:不作為、慢作為現象多見 4月28日至5月28日,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山西省開展環境保護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見。督察指出,山西省存在的主要問題有:其一,重發展、輕保護問題較為突出;其二,不作為、慢作為問題多見;其三,大氣和水環境形勢嚴峻;其四,生態破壞問題依然突出。 上述四點,皆有所指。以不作為、慢作為為例,督查組組長楊松指出,山西一些地方面對突出環境問題強調客觀因素多、主動作為少,漠視群眾環境訴求,往往在上級督促或媒體曝光后,才被動應對,有的甚至被多次督查約談后,仍行動遲緩。 第二督察組還提到,山西全省散煤煤質管控處于失控局面,冬季燃煤污染十分嚴重。 截至2017年6月底,督察組交辦給山西省的3582個環境問題舉報已基本辦結,責令整改2485家,立案處罰856家,罰款7179.7萬元;立案偵查22件,拘留61人;約談1589人,問責1071人。 安徽:以保護之名,違規侵占巢湖 4月27日至5月27日,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安徽省開展環境保護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見。 第四督察組反饋,安徽存在的主要問題有:其一,落實國家環境保護決策部署存在薄弱環節;其二,巢湖流域水環境保護形勢嚴峻;其三,重點流域區域環境問題突出;其四,一些突出環境問題長期沒有解決。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督察組指出,合肥市以保護之名,行開發之實,2013年通過巢湖沿岸水環境治理及生態修復工程,將部分濕地變成濱湖新區旅游碼頭用地,并在湖岸違法建設岸上草原旅游項目。據悉,約2000畝巢湖湖面已用作旅游開發。 截至6月底,督察組交辦給安徽省的3719件環境問題舉報已基本辦結,責令整改3113家,立案處罰803家,累計罰款2635.2萬元;立案偵查52件,拘留63人;約談637人,問責476人。 福建:一些領導干部對形勢盲目樂觀 4月24日至5月24日,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對福建省開展環境保護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見。 督察指出,福建省的環保工作力度和成效與中央要求和群眾期盼相比仍有差距。存在的主要問題有四個方面:其一,對環境保護工作推進落實不夠;其二,部分海洋和生態敏感區保護不力;其三,部分海洋和生態敏感區保護不力;其四,一些突出環境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 反饋報告特別提到,福建省一些領導干部,對當地環境質量盲目樂觀,對當地明顯存在的生態破壞、環境基礎設施落后、城市臟亂差等問題缺乏基本認識。 還有一些同志把環境基礎設施問題歸于歷史欠賬,把長期存在的突出環境問題歸于客觀原因,既沒有從主觀上找原因、找差距,也沒有積極采取措施去研究、去解決。 截至6月底,督察組交辦的4903件環境問題舉報已基本辦結,責令整改5368起,立案處罰1763家,罰款5284.6萬元;立案偵查54件,拘留31人;約談991人,問責444人。 遼寧:屢次破環境底線上項目 4月25日至5月25日,中央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對遼寧省開展環境保護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見。 中央環保督察組在遼寧省進行督察反饋時,列出了一份觸目驚心的問題清單:屢屢突破環境底線上項目、有的地方甚至縱容違法填海、多個違法建設項目背后都有政府部門撐腰,而群眾反復投訴的環境問題卻得不到解決。 據稱,相關職能部門在環保工作層面不作為、亂作為,在遼寧是普遍現場。比如,國家對飲用水源保護區有嚴格的保護措施,但在遼寧省,多個飲用水源地的環境保護底線卻屢屢被突破,違法項目大行其道。 在反饋中,中央環保督察組還提及了遼寧省一批違法的大項目,而這些項目背后都有地方政府或相關部門撐腰。 截至2017年6月底,督察組交辦給遼寧省的6991件群眾舉報已基本辦結,責令整改3482件,立案處罰1706件,罰款6928.4萬元;立案偵查105件,拘留32人;約談581人,問責850人。 以正視聽 環保督查影響經濟發展? 錯,生態欠賬要加倍償還! 環保督查和整治保持高壓態勢,斬污利劍揮向成千上萬的企業,對改善空氣質量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有一種觀點認為:這會影響當地經濟發展和百姓就業增收。 這次大規模督查中,數量驚人的散亂污企業,是環保執法人員緊盯不放的重點對象。散亂污企業大致有這樣一些特征:沒有工商登記、沒有環保手續;工藝落后,不符合產業政策;沒有任何治理設施、污染較重;不符合當地規劃布局。根據各地上報的情況初步統計,這樣的企業僅在京津冀及周邊的28個城市中有5.6萬家。 而且督查中還發現,一些地方多家散亂污企業不在上報的清單之內。要查處的散亂污企業數量確實很多,但大多集中在低端產業,往往消耗大量資源能源,實際上其質量和經濟效益并不高。 散亂污等污染企業對地方發展的貢獻可能微乎其微,對環境污染、生態破壞的貢獻卻著實不小。生態環境欠賬,終究是要還的,甚至需要加倍償還。違法排污企業危害人民群眾健康,給地方留下生態環境爛攤子,整治和恢復的費用可能是個天文數字,遠遠超過其創造的那點GDP或財政收入。 此外,它們想方設法壓縮環保投入,甚至環保投入為零,產品因此比運行了環保設施的正規企業便宜,破壞了市場公平,不利于行業持續健康發展,阻礙了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從長遠來看,這樣的企業是經濟發展的負能量,是有害的毒瘤。 一些違法排污企業的受益者只是個別經營者、所有者,并非一方百姓,而且嚴重危害周邊群眾健康,影響經濟社會長遠發展。治理、關停這樣的企業,影響的只是違法獲取利益的一小部分人,對經濟發展和群眾福祉并不會產生傷筋動骨的危害,帶來的或許是脫胎換骨的歷史機遇。影響當地經濟發展和百姓就業增收豈能成為保護污染企業和個別人利益的幌子? 個別違法排污企業訴苦,認為環保執法擾民,環保監管過度。實際上,并不是環保監管過頭了,而是原來監管力度比較薄弱,這些企業在保護傘下被呵護慣了,對開始動真碰硬的環保督查執法行動,一時適應不了、接受不了。 |